深耕法治沃土,赋能集体经济发展新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习活动掀起村干部学法热潮

时间:2026-11-04 16:00:25 来源: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9789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水平,筑牢乡村振兴法治根基,7月18日,罗家镇组织辖区各村“两委”干部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深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学习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聚焦法律核心要义与实践应用。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设立与登记、成员认定、组织机构架构、内部治理机制、集体资产权属界定、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制度等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宣讲律师通过条文解析、政策背景阐释与本地村情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村干部深刻理解法律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权限,明确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义务边界,尤其对涉及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财务公开透明要求以及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关键条款进行了重点强调和案例剖析,为村干部依法履职、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提供了清晰指引。

此次学习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动员令。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付韬明确要求,各村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为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实践的“案头卷”和“工具书”。后续,罗家镇将持续提供“伴随式”法律服务,通过协助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指导规范重大经济合同文本、畅通涉集体经济矛盾纠纷调解渠道等方式,推动法律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引导村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集体事务、发展集体经济、维护成员权益,确保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发展成果由成员共享。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集中学习,为罗家镇村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有效提升了村干部依法治理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识与能力,为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保障成员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全面推进罗家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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