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第六期)

时间:2026-07-29 12:20:19 来源: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8684

呼伦贝尔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发挥正面典型带动作用,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6月9日,陈巴尔虎旗某化工公司生产运营中心巡检人员李某开展巡回检查作业时,发现LNG原料气压缩机二级出口缓冲罐支架螺栓断裂。李某第一时间通过公司内部HSE管理系统填报隐患工单上报,相关维修人员接到工单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检修,完成断裂螺栓更换与加固作业。该公司依据内部报告事故隐患奖励机制,给予李某200元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二:2026年4月16日,新巴尔虎右旗某矿业公司斜井提升机司机刘某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响,第一时间停机检查。发现1#-4#盘形闸支架地脚螺栓松动,立即上报矿部安排检修,消除事故隐患。该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给予刘某1000元奖励。

案例三:2026年6月3日,海拉尔区某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安全工程师马在例行设备检查时,发现电锌作业区熔铸车间2#双梁桥式起重机起升制动器刹车片磨损严重。马某立即将情况上报作业区。检维修人员迅速更换了起重机起升制动器刹车片,消除事故隐患。该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马某900元奖励。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10-53681967

广告
广告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招聘英才

主办单位:环境与法治智库委员会   联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制度学研究院

本网站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本网站所转载信息,不代表环境与法治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国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32170号   新出发京字零第海2507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京ICP备2026020858号-1  

Copyright© 2026 版权所有 环境与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来信

群众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