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南宁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南宁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立法实务专家、高校法学教授以及生态领域专业人士共同为草案“把脉问诊”,旨在以“良法”护航“善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首先介绍了草案的修订背景、主要依据与核心内容。随后,与会专家围绕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展开了深入研讨。
据悉,现行《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自2011年施行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持续更新,加之南宁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餐饮业态快速发展,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实际管理需求。此次修订拟将规章名称调整为《南宁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聚焦油烟污染治理这一核心监管方向,让监管更加精准。
本次论证的焦点之一是草案第六条关于餐饮项目选址的规定。随着环评审批制度取消,为避免经营者因选址不当蒙受经济损失,草案拟在市场准入环节增设“告知+确认”机制。针对该条款,专家们重点对比了两套方案:方案一要求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两个环节分别完成告知确认;方案二则建议仅在登记环节作形式提示,将实质性确认后置到食品经营许可阶段。经过审慎讨论,专家们普遍认为,方案二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形式审查要求,既能有效避免变相增设许可条件,减轻行政成本与餐饮经营者的负担,又能确保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的提示义务落到实处。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草案在取消环评审批制度后,创新设立了“油烟污染防治指引”制度,由多部门联合编制并公布相关指引,将油烟防控要求精准传递给餐饮经营者。同时,草案拟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前端告知义务,力求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扰民问题。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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