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河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近日,省司法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召开《河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审查会。
省司法厅严格依照法定立法程序,对《河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查和深入论证,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本次立法紧扣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紧密结合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聚焦跨部门协同监管、源头预防、全链条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补齐我省移动源污染治理法治短板。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条例早日出台,为全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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