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 我市家庭农场达4万个

时间:2026-09-29 14:47:56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9852

10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目前全市已培育家庭农场4万个、农民合作社3万家,带动农户307.5万户增收致富。

近年来,我市立足山区库区农业特点,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在用地、金融、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种养大户、返乡创业者创办家庭农场,推动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

另一方面,积极推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保底分红、社会化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抱团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等产业,有效破解山区库区农业分散经营难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众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统一开展良种引进、技术指导、农资集采、产品销售,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帮助农户对接市场,让农民共享产业发展红利。同时,各类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粮油、柑橘、柠檬、畜禽、特色经作等重点产业发展,成为我市构建“36316”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的重要力量。

在武隆区白马镇灵山村,家庭农场主陈从文的故事颇具代表性。2009年,外出务工十几年的陈从文回到老家,流转近百亩土地种植葡萄。

在他的示范带动下,灵山村成为武隆区葡萄种植规模最大的基地,全村650户农户发展特色林果3800亩,农户产业覆盖率达80%,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12年的3230元增长到2025年的近2万元。

目前,陈从文牵头成立了武隆区硕驰水果种植股份合作社,建立标准、打造品牌,并以保护价收购成员产品,有效避免成员间无序竞争。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推动经营主体与小农户深度融合,为农民持续增收、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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