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老年购物团收取回扣案·

时间:2026-06-17 10:21:27 来源:新华融媒走四方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0

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199元桂林6日游”旅游产品信息并组织老年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游客进入7个购物场所,收取地接社“人头”费、购物和自费项目回扣。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4月,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对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0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虎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谢某梦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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