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销售人员余某喜、丁某平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699元/人的团费招徕、组织35名游客参加“越南6日游”。因行程中存在诱导消费问题引发游客投诉。余某喜、丁某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10月,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余某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丁某平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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