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6年5月12日下午,蔡甸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永安街道派出所开展专项排查,在永安街柏木村7组富盟柏木副食经营部,查获一处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窝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6件,控制违法行为人李某。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擅自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处理结果:当事人李某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蔡甸区公安分局永安街道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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