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长兴交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6年2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有力的行动,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不推卸责任。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指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原因、带头推动整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围绕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和协调会,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各部室、各子公司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梳理、逐项研究、逐一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巩固一个,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集团党委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治理效能的实际成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集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反馈问题19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6个、完成率84.21%。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人,新制定制度8项,完善制度3项,清退款项24.428万元。
一、关于“‘公司治理体系运行不畅’的问题整改以‘点’带‘面’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对下属公司开展检查,在本次巡察“回头看”反馈日前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中,并落实整改下属公司《章程》的修改工作。
(二)集团党委已出台《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内部巡察制度》,将“核查被巡查单位党建入章方面存在的问题”纳入集团党委定期巡查的范围中,并将《制度》长期有效的执行下去。
二、关于“‘党委会决议未执行到位’的问题举一反三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决议未执行到位的问题进行核实原因,根据原因分析,集团已对照相关制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整改落实。
(二)举一反三,开展集团党委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关于“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将持续严控债务增速,严格落地年度投融资计划,从严压减非刚性、非生产性不必要支出,全年债务增幅严格控制在县定范围管控红线以内;统筹调度存量货币资金,保障日均账面流动资金,筑牢资金安全底线,全方位防范性债务风险;深化“三改”工作,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充分对接金融机构,以银行业务为主,争取降低非标占比,实现“非转标”。谋划优质项目,拉长业务期限,降低短期债务,实现“短变长”;积极对接各类低息贷款业务,及时掌握金融政策,抢抓政策窗口期,实现“高变低”。
(二)集团完成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并挂图作战,确保优质主营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提升集团整体创收能力;出台集团《子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制定了一企一册的考核责任状;开展9号风暴会议,围绕项目招引、企业经营、课题调研等定期召开头脑风暴会议,形成新的金点子并应用于工作实际,助推集团效益提升;集团向合资公司出具相关建议函,分别从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客户留存率、挖掘盈利增长点和提升运营效率的四个方面给予合资公司提升盈利能力的建议。
(三)集团出台《交投集团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资产出租的适用范围、租赁原则、公开招租为主及协议租赁、续租、转租为辅的方式、程序、期限租金、合同与档案管理要求,规范集团及子公司资产出租行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周转效益;集团下属公司考核责任状中,将“资产增值保值率”和“积极做大资产,增加资产注入”指标纳入对下属公司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引导各子公司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运营,严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稳步提升国有资产质量与运营效益;下属公司优化业态布局,结合市场实际空置现状,对沿街商铺进行招商,引进新业态;与经销商予以洽谈、深化产业链上下游业务洽谈与合作引进。
(四)集团修订《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合资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混改公司规范其治理、股权行使、投后管理、报告归档及退出条件与流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对原已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进行梳理,对需要改进或者补充的内容进行完善,明确相关内容,规范委托管理;制定详细催收计划,由律师事务所给对方派发催收函,并多次联系对方公司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合同审核和应收账款管理,完善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四、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核查并全额退回期间向集团领导班子发放的所有夜餐补助和集团本级员工发放的所有高温费;同时集团开展津补贴发放排查工作,全部退回下属公司领导班子无依据发放高温费。
(二)下属公司已全面梳理所有商务接待餐饮发票,逐项核查发票抬头接待单等信息,确保票据内容规范无误;压实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相关责任,报销环节严格核验接待申请、用餐明细等资料,不合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召开财务及工程合规管理专题会议,财务及一线业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报销、发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全员吃透制度标准、熟练掌握票据审核与规范报销实操要点,夯实业务合规基础,为长效巩固整改成效、防止报销类合规问题重复出现,会议确定建立费用合规专题培训机制,持续提升全体人员票据管理、费用报销实操能力与合规意识,从源头规范公司财务报销各项工作。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纪委已针对该情况进一步开展专项核查;全面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强化报销、付款、结算等全流程附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三维审核标准,同步推行财务岗双人交叉复核、持续提升集团本级财务人员财务审核业务素质,紧盯业务发起前端环节,从源头彻底杜绝同类财务审核问题重复发生。
(二)集团下属公司出台《应急抢修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工程分类、管理流程及工作要求,规范其代管集团资产的应急抢修的相关流程;从严落实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均严格执行一项目一合同管理模式,牢牢坚守先签订合同、后组织施工的工作原则。全面梳理排查在建、待建项目,逐项核对合同签订情况,从源头管控作业流程,坚决防范、杜绝无合同擅自开工、违规施工等问题发生;全面执行集团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及《应急抢修管理办法》,参照常规维修类合同管理标准,针对抢修类专项合同统一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审核,层层压实审核责任,实现合同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合同管理工作规范、严谨、有序运转;进一步规范款项审批、核验、支付各环节操作。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协同对每一笔工程款支付申请逐项开展合规审核,认真核对合同条款、施工内容、验收资料等关键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与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环环相扣、精准对应,切实做到依规付款、有据可查。
六、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纪委已针对该情况进一步开展专项核查;规范工程管理流程,明确工程开工必须以合同签订完成为前提,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开工”原则。提前梳理工程审批节点,优化审批流程,避免因赶工期导致程序倒置,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开工的,必须履行专项审批手续并签订临时协议,确保开工流程合规可控。
(二)集团完成项目情况核实工作;加强下属公司管控机制,组织完成各相关下属公司招投标领域专项抽查检查工作;集团修订《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定了组织机构、交易平台、方式、流程、纪律处罚等。明确了招投标业务部门职责,建立并落实标前审查、标后自查双重管控机制,强化招投标全流程风险防控;同时开展集团招投标培训。
七、关于“下属公司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属公司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了决策会议记录内容、参与人员意见、决策结果,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完成决策备案,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过程留痕可溯;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将大额资金支出、重大项目投资等关键事项全部纳入班子集体决策,严格执行集体研究、集体表决制度,坚决杜绝个人擅自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业务事项,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规定须强化决策执行全过程监督,明确公司综合管理部跟踪“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决策程序合规性自查自纠。对未履行规范决策程序的重大业务,一律不得推进实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举一反三、长效管控、常态规范。
(二)集团已第一时间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投控单位、审计单位对接会商,明确后续工作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涉及的部分材料的认质认价。由审计中介单位出具项目的初审结果并上报县内审公司审核,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已完成四位相关人员相关费用退返(360元/人);下属公司开展资金管理、费用支出制度专项培训,解读OA系统内涉及审批流程中会出现的部分问题,做到全员应知应会,抓好制度落地执行,切实保障各项费用管理要求落到实处;集团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八、关于“人员队伍管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修订集团《用工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员工“违规兼职”、“竞业限制”等条款;开展排查集团及子公司员工近亲属开办的企业与集团及子公司业务往来情况;出台《长兴交通集团廉政风险排查管理制度》,明确集团全员、全业务领域廉政风险的排查范围、频次、分级管控、整改台账及追责要求,通过常态化、规范化风险排查管控,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压实廉洁责任、筑牢企业廉政防控防线。
(二)向县总工会等单位咨询了解设置基金账户相关要求,已将相关款项捐献给长兴县慈善总会,后续集团如有困难职工可向慈善总会申请捐助。
下一步,中共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团党委将持续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党的建设、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经营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二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聚焦债务风险化解、资产盘活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财务制度执行、混改企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持续完善整改督办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由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三是持续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切实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财务审核、商务接待、薪酬福利、员工兼职、混改企业监管等重点领域,持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制度“挂在墙上”“停在纸上”,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运行。四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强化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持续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牢固树立“以整改促发展”理念,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质效、风险防控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奋力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邮政信箱: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24楼,邮政编码:313100;电子邮箱:42926138@qq.com。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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