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位于幸福洋历史围填海区域内的部分海域使用权,用于建设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本公示之日起算。如有意见,请予反馈,联系电话:0591-23163224,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8层海域海岛处。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权出让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守正(厦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版)
附件: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报告书(公示版)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7日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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