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人员为保险团提供领队服务案

时间:2026-06-17 10:47:00 来源:新华融媒走四方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0

中国人寿(35.790-0.27-0.75%)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山支公司销售人员杨某荣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880元/人的团费组织招徕保险客户参加“港澳7日游”,高某在不具备领队条件的情况下为该团游客提供领队服务。游客反映在香港和澳门期间被关在购物店内购物。杨某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1月,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杨某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对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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