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6年5月13日,天门市干驿镇派出所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油榨村一居民房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28件。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无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合法资质,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天门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没收全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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