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为加强少数民族历史建筑与文化遗产保护,近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聚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禹王宫古戏楼保护工作,依法发出古建筑司法保护令。
位于宣恩县晓关侗族乡黄河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禹王宫古戏楼,修建于嘉庆年间,坐南朝北,中轴对称布局,上下两层,以土家特色的吊脚楼为原型。禹王宫,既是寺庙,又是侗家鼓楼,其建造方式和手法,极具特色戏楼彩绘,雕刻精细,具有较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
“我小时候就爱在这看戏,从前只要戏班子过来,下面人多的都站不下。”住在附近的老人回忆起从前。经轮流转,禹王宫古戏楼风光不再,仿佛安放在侗乡的一枚印章,默默见证着侗乡的发展。
近年来,宣恩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持续深化“法治+文旅融合”理念,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传承历史文脉的道路上步履不停。法官在履职中发现,如今的禹王宫古戏楼存在多处安全隐患,戏楼的梁、柱、顶棚、楼板、墙壁上的彩绘剥落、腐蚀严重,楼板、墙壁上多处被私涂乱画,楼板、墙壁及顶棚渗水严重。
为守护这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宣恩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了6项禁止事项,明令禁止破坏历史建筑、损毁文物等行为,以刚性司法约束为历史文脉保驾护航。
司法保护令发出后,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文化遗产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等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核心条款,介绍制发司法保护令的意义,科普禹王宫古戏楼的重要价值,提高群众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营造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规避人为因素对人文古迹带来的各种破坏。
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文物保护利用、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李雯
责编:张静雯
监审:李悠
终审:梁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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