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保供新规发布叠加红利资产配置逻辑,国企红利ETF鹏扬(159515)标的指数早盘冲高涨0.74%

时间:2026-10-25 15:12:09 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9875

2026年10月29日,截至09:55,国企红利ETF鹏扬(159515)标的指数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0.0000, 0.00, 0.00%)(000824)上涨0.74%,成分股开滦股份(5.390, 0.49, 10.00%)上涨10.00%,长江传媒(8.600, 0.63, 7.90%)上涨7.90%,昊华能源(11.870, 0.50, 4.40%)上涨4.93%,成都银行(19.900, 1.14, 6.08%)上涨4.26%,山西焦煤(6.490, 0.26, 4.17%)上涨3.85%。

消息面上,10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50号令,以顶层制度形式规范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国投证券认为,该办法通过统一三类能源合同框架、明确1年以上签约期限和“基准价+浮动价”或产地月度调整机制,并严控倒卖行为,为平抑煤价非理性波动提供了长效制度保障。该机构认为,在安监高压常态化背景下,煤炭供给端存在刚性约束,长协机制全面法治化有助于平滑煤价极端波动,避免对煤企盈利造成大幅冲击;从稳健防御与抗周期波动角度看,煤炭板块仍具备配置价值。

光大证券(13.200, -0.24, -1.79%)认为,市场风格轮动中,红利资产的高股息配置机会值得关注。中金公司(27.120, -3.01, -9.99%)指出,在总量增长弹性有限、结构性高景气与风险偏好波动加大并存的环境下,“科技+红利”的哑铃型结构有望成为中期兼顾盈利增长的配置选择。

国企红利ETF鹏扬(159515)紧密跟踪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从国有企业中选取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且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国有企业中高股息率证券的整体表现。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9月30日,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000824)前十大权重股分别为中远海控(16.670, 0.21, 1.28%)、恒源煤电(7.770, 0.10, 1.30%)、厦门国贸(5.410, -0.07, -1.28%)、建发股份(8.430, -0.08, -0.94%)、平煤股份(8.010, 0.03, 0.38%)、潞安环能(14.560, 0.07, 0.48%)、上海银行(9.340, 0.03, 0.32%)、 山西焦煤 、山煤国际(12.180, 0.09, 0.74%)、江苏银行(12.730, 0.31, 2.50%),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14.48%。(以上所列示股票为指数成份股,仅做示意不作为个股推荐。过往持仓情况不代表基金未来的投资方向,也不代表具体的投资建议,投资方向、基金具体持仓可能发生变化。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国企红利ETF鹏扬(159515),场外联接(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ETF联接A:020115;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ETF联接C:020116)。

风险提示:“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000824)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编制和计算,其所有权归属中证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中证对于标的指数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特殊目的的适用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不因标的指数的任何延迟、缺失或错误对任何人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存在过失)。中证对于跟踪标的指数的产品不作任何担保、背书、销售或推广,中证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本基金为被动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标的指数回报与相应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标的指数变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本产品由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销售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预示和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以上内容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不作为投资收益保证,也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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