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群众抽检需求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2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226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社区汇头王个体工商户叶晓销售的藕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个体工商户叶晓对检验结果及抽样过程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台州优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台人民路分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黄岩院桥菜市场个体工商户张响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日升月恒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台州日升月恒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圆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温岭市楼旗生活超市销售的剪豆(食荚豌豆),毒死蜱、噻虫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区、黄岩区、温岭市、天台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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