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时间:2026-07-11 15:24:46 来源: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8685

2026年,为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广饶县某菜馆采购生猪肉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5月,广饶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广饶县某菜馆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该菜馆在采购生猪肉时未查验生猪肉供货者的主体信息,未索取生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质品质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饶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3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留样室内发现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红参富铁片,产品标签标示添加了营养强化剂甘氨酸亚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甘氨酸亚铁未被允许在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中添加。当事人生产“红参富铁片”一批,共1351瓶,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发布召回公告进行召回,召回数量1232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3.东营区某百货超市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案

2026年4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交办的网络交易违法线索,称“中国劲 酒为保健食品,未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经调查,当事人在美 团平台上架的保健食品未依法公示保健食品的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垦利区某煎饼坊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未定期清洁案

2026年4月,垦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垦利区某煎饼坊进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食品加工区存在个人生活用品,食品操作加工台面和烤冷面区油污严重,未及时清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垦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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