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时间:2026-07-11 15:42:42 来源: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18965

随着雨季来临,野生菌即将大量上市。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导致的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要提高健康安全意识,不随意采摘、买卖、加工、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包括干制品、冻制品),尤其是颜色鲜艳、形态怪异、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外出就餐食用野生菌要选择正规餐饮单位;购买新鲜野生菌要选择正规野生菌交易市场;购买野生菌干品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

二、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不变黑就没有毒、颜色灰暗的菌子就没有毒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三、烹饪加工野生菌时应烧熟煮透,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要适量,不要一餐多食或连续多餐食用,避免毒素蓄积发生中毒反应;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避免菌子所含成分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中毒。

四、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聚餐等群体性用餐,严禁自采、购买、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烧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六、交通、水务、住建、发改、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要加强建设工地务工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严禁加工食用野菜、野花、野果、野生菌。

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八、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并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在食用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以便医疗机构能第一时间确认有毒野生菌种类,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九、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十、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力度。要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宣传引导要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辨识能力、防范意识、报告意识、就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编辑:刘天宇

责编:李艳梅

监审:谢天琳

终审:孙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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